常常一个人在家,一周的七天,有五天的孤独,
我希望,也喜欢她的存在,就像我们之间的那些纷扰让人无法抗拒,
常常一个人在想,地板下的天花,住着怎样的人家,
而相距42.1公里之外的你的一楼宿舍,又正在发生着怎样的春色满园,
此时的我,相距42.1公里之外的你的22楼,正在孤独地寂寞着。
在相互拥有782天的我们之间,是否也曾有貌合神离的时候。
萧瑟的冬天来临时,我又再一次想起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
北风在夜里的窗边呼啸,
一个人躺在床上,似乎睡着,似乎醒着,似乎依然在对你念叨着,
他的左边,她的右边,
他们在彼此的生命中出现,不期而遇,不告而别,却也彼此思念着,
你的天花,我的地板,
我们在彼此的生命中出现,彼此熟悉,彼此感恩,却也相互纷扰着,
也许这让我明白了为什么有人喜欢闪婚,
也许他们害怕在彼此熟悉的时候失去,或是在彼此熟悉的过程渐渐失去爱情和耐心,
于是他们需要一个承诺,一个不能轻易反悔的承诺。
782天,让我想起了毛先生他们七年的爱情长跑,
七年之痒,
在我们搬离的那一段时候,似乎他们正承受着分离的煎熬,
于是,毛先生去了杭州,李小姐依然在昆明,
他们天各一方,李小姐总是让毛先生无所适从,
于是,我和毛先生念叨着,回来就好了,在身边就好了。
心理学上说,21天能让人养成一个习惯,
我们的782天便是37.238个习惯,而毛先生则有121.666无限接近121.667个习惯,
我不知道自己计算这些数字是为了说明什么,
也许,从第22天开始,我们就像肯德基广告的那样,骨肉相连,外焦里嫩,
昨天看了「Lilei和Han Meimei的故事」,
似乎故事也执意地再次验证了那句话,陪你走到最后的终究只有一个人,
也许年少轻狂过,也许放荡不羁过,也许迷茫无知过,也许……
到最后却也只是剩下你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唉。
写到这里,我也不太明白到底想写些什么了,
那就这样吧,
致毛先生和李小姐,
其实,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
但是我会一直固执的认为,能陪我到老的,只有一个人,无论这个世界怎么变幻,只有一个人,
我能陪她到老便是能陪我到老的的那个人,痴狂过,无悔过,日子依然还在过。
也许现在我们需要房子,很大的房子,
也许现在我们需要车子,很贵的车子,
别人有的,我们都想要,那别人拥有的貌合神离,我们也要么?
不过我想,会好的。
如果能欺骗自己21天,那么第22天,就是真实的生活了,你都习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吧。
最后,
祝福黑龙江鹤岗的蔡明(大姐):漂亮的新娘子新婚快乐!
虽然接触的不多,但是好歹在黑龙江那段岁月一起奋战过翻译老外邮件这种高级鸟事儿~
最最后,
我的漂亮的宝贝新娘子,你不会老去的,至少在我心里是这般。^o^
因为有你,昆明如此美丽。
The End.